3月底,响水工业园区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将化工产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推到风口浪尖。江苏省政府作出彻底关闭响水工业园区的重大决定,并在4月正式发布《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方案》,在本质安全根本提升、区域布局明显优化、低端产能大幅减少三个总目标的安排指导下,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时间表,在江苏化工产业界引起很大震动。近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有关细化要求的通知》,该通知附件中对于安全整治和环保整治工作列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其中,附件《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细化要求》中,在关闭退出类(10条)中提到,经评估确认的化工集中区内,生产和使用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或生产装置。

关于爆炸特性化学品的具体解释中列出了包括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过氧化甲酸叔丁酯等在内的16种化学品。

该细化要求显示出江苏省政府关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决心,同时也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和议论,对于陈列名单中的化工产品相关企业真的要“一刀切”彻底关停吗?彻底关停以后,对相关产业链的上下游的影响几何?众多问题都值得深刻讨论和思考。
针对环氧丙烷,众所周知,国内各大企业的生产工艺包括三种,分别是氯醇法、共氧化法和直接氧化法。现阶段,国内已投产的环氧丙烷装置产能共计336.7万吨/年,其中,使用氯醇法工艺产能共计176.2万吨/年,占比约52.33%;共氧化法产能120.5万吨/年,占比约35.79%;hppo法产能40万吨/年,占比约11.88%。可见,氯醇法仍是国内环氧丙烷企业应用多的工艺。

氯醇法是我国发展早的生产环氧丙烷的工艺,其具有工艺相对简单、工艺成熟、丙烯转化率高、前期投资成本低和产品成本较低等优点。该工艺在我国经过多次改良,成为生产环氧丙烷主要的生产工艺。长期生产实践发现,氯醇法工艺的缺点也不容忽视。首先,制得的环氧丙烷纯度较低,需经过精馏过程得到纯度更高的环氧丙烷;其次,该工艺使用大量的氯气,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次氯酸会对设备产生腐蚀;再者,传统氯醇法生产1吨环氧丙烷会产生约45吨的废水和大量废渣、废气,“三废”排放对环境影响严重。也正是因为此方面的原因,在新出台的《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中,氯醇法制环氧丙烷生产装置被列入限制类。
从环保层面进行比较,共氧化法和直接氧化法具有明显的优势。制得1吨环氧丙烷,共氧化法产生1-2吨的废水,直接氧化法产生0.5-1吨的碱性废水,且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在《目录》中,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生产装置列为鼓励类。此外,共氧化法近些年在国内发展快速,该方法在大大减少废水废渣的同时,联产物的销售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直接氧化法在国内起步较晚,其工艺简单、产品单一,联产物量极少,反应过程中的水可作为工艺用水循环利用,清洁环保。
目前,共氧化法和直接氧化法在国内应用发展仍未成为主流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工艺方面。共氧化法工艺流程长、原料种类多且纯度要求高、产生大量的联产物。直接氧化法使用过氧化氢作为原料,其储存和运输困难;使用特定种类的催化剂,加大生产成本;工业化时间仍较短,工艺不够完善。现阶段,国内采用直接氧化法的环氧丙烷装置,运行负荷低,生产情况不甚理想,工艺仍待提高和完善。
从长远看,未来五年内在建、拟建的环氧丙烷新增装置,采用的工艺均为共氧化法和直接氧化法。可见,在更加注重环保、提倡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环境友好型工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可促进其在国内的推广应用,长远发展。
环保问题和安全生产密不可分。江苏省针对化工行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力在江苏省内,影响则在全国。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势在必行,各化工产品、生产工艺的淘汰和改革,因其产业链的连贯性,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时间进行和逐步完善,但绿色环保、注重安全生产是发展必然之趋,我们仍有众多课题去关注、去努力完成。


微信扫一扫打赏
